112學年度第2學期相關專業服務提報申請日期

第1區間:113年1月2日~2月15日。第2區間:113年2月19日~3月1日 。

  1. 請各校於設定區間內上網填報申請並依各校需求聘用合格相關專業人員到校服務。
  2. 本案所申請服務之學生,請務必取得家長同意並註記於該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且經校內特教推行委員會審議後,將會議記錄函文至分區(彰化特教)備查,其內容需詳實紀錄學生申請姓名與所需專業類別項目及申請時數。
  3. 各項專業基本服務時數為3小時,若有增加時數需求,請於函文中說明調整原因,俾利分區端時數審查與核定事宜。
  4. 有關彰化區相關專業服務事宜,倘有疑義請逕洽本校輔導復健組鐘玲君;電話:(04)8727303分機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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