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8/12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銓敘部函以,有關退撫給與領受人之金融機構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致退撫給與無法入帳之處理方式一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8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87699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示1份。 銓敘部原函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總統113年7月31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311號令公布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條文一案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在職專班隨班附讀招生訊息,歡迎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