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第3點及第5點規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6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71342號函辦理,檢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原函、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