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同仁多加利用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5年4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38264號書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