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2/02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轉知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月3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12927號書函,檢附旨揭相關附件1份。 勞動部函、發布令影本、施行細則修正條文-1下載 Post Views: 150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號令修正發布下一篇文章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附表8「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13年1月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