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1/16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加班補償與補休假期限之計算等疑義一案 依據教育部民國113年1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00753A號書函辦理,檢附該函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原函各1份。 教育部書函下載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下載 Post Views: 152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為因應112年7月1日個人專戶退撫儲金退休制度施行,製作「個人專戶」及「自主投資」短片、摺頁DM及海報等宣導品,請同仁參考運用下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等法規之修正或廢止,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相關函釋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