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6/04/23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同仁多加利用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5年4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0038264號書函辦理。 Post Views: 237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修正規定發布令下一篇文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115年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