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4/17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性騷擾防治 / 最新消息 銓敘部函以,機關如於事後始知悉所屬公務人員於過去考績年度內有性騷擾、職場霸凌等違法失職行為,經調查屬實後擬予懲處,仍請依該部相關規範辦理 依據教育部民國114年2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140020116號書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示1份。 銓敘部原函示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均質化實施方案-分享特色課程「CNC雕刻機-濾掛式咖啡架製 作」、「CNC旋轉軸-滾輪印章設計製作」教師研習,歡迎自由參加,無補休。下一篇文章轉知-學校教師因校園性別事件受解聘、停聘(終局)之處分,渠對該事件處理結果不服,請學校明確教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7條及第39條提出申復、申訴之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