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函送該部修訂之「僱用員工三十人以上未滿一百人」、「僱用員工一百人以上未滿五百人」及「僱用員工五百人以上」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3月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32100號函,檢附勞動部原函及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