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2/02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月3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12927號書函,檢附旨揭相關附件1份。 勞動部函、發布令影本、施行細則修正條文-1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號令修正發布下一篇文章「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