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職部教師申請旨揭介聘事宜說明如下:
壹、於填報作業前請先填寫附件「參加教師介聘報告書」提出,另附介聘日程表供參。
貳、教師介聘作業相關說明:【※請務必詳閱內容,以免填寫錯誤】
一、有意參加介聘教師於113年2月5日至同年月17日下午5時前(系統開放登錄資料期間)至教師介聘網(https://gepin.hhsh.chc.edu.tw/bbs.aspx)登錄資料。請申請人於上開期限內完成登錄,並列印「完成線上申請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人事室初核。 (特別提醒:教師上網修正介聘申請表截止日2月17日下午5時前,超過期限即無權再行修正資料,請慎重填寫志願學校)。因須召開教評會審議,請老師儘量於113年2月15日中午12時前送人事室審查。
二、人事室初核資料如下:
(一)完成線上申請證明:申請人完成資料確認後請列印,逕交人事室。(如有提前完成者,請逕交本室辦理)
(二)介聘申請表:由人事室統一列印並由申請人於2月15日中午12時前至本室簽名確認。
(三)相關證明文件:戶籍資料、聘書、合格教師證書、服務證件(年資、考績、獎懲、研習等證明文件)請參閱「積分審查標準表」【請申請介聘教師務必詳閱積分審查標準表】,除申請教師年資採計至113年7月31日外,餘一律採計至113年2月17日。申請檢附之證件請將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一併報送人事室,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由本室留存(原則上考績及獎懲資料可至人事室申請從WebHR下載總表,如對總表資料有疑義者亦可自行準備紙本查驗,其他資料則請同仁自行準備提供查驗)。
三、申請介聘科別:教師申請介聘應以合格教師證書所列科別為申請介聘科別,同時具有二種以上合格教師證書者,以現職服務學校任教科別為申請介聘科別。所稱任教科別,指經教評會審議通過由校長聘任之科別,同時應具備該科之合格教師證書。
備註:(提示注意)
一、本校預訂於2月15至23日期間召開教評會審查介聘資格。
二、給予教師們誠心的建議:
切記!切記!想去的學校才填,不想去的千萬不要填,以免後悔且影響別人權益。依介聘辦法第17條略以:經達成介聘之教師,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介聘,並依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處;另依介聘作業要點第6點第4項規定:達成介聘之教師,經聘任後,應配合學校課程安排(例如:日、夜間排課、國中部授課),不得拒絕。上開提示極為重要,參加同仁請審慎評估。 三、申請介聘之教師務必配合本室作業時程,並簽名確認『介聘申請表』,以免損其權益。
敬祝 健康平安,新年順利
人事室 11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