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月3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12271號書函辦理,檢附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