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負擔之眷屬人數為0.56人,並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2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63479號書函辦理,檢附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