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業於民國112年9月25日會銜修正發布,並自113年1月1日施行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2年10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36344號函辦理,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