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1/18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以勞職授字第1120205722A號令修正發布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06063號書函辦理,檢附勞動部原函及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 勞動部函下載 修正規定下載 附表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13年1月1日起改制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下一篇文章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向學生收取費用審核會議臨時會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