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113年5月2日函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考試之人員,是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繼續任用並僅具檢覈考試及格資格者,後續係依任用法第17條第2項第2款規定,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5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57748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銓敘部原函示下載...

為強化國人反制認知作戰及媒體識讀能力,國防部陸續製播6輯「媒體識讀」教育影片,刊登於「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媒體識讀專區」一案,請協助公告推廣,並納入公務人員在職教育運用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5月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55645號書函辦理,檢附國防部原函1份。 國防部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