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第三點、第五點,業經勞動部113年9月24日勞動福1字第1130153532A號令修正發布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0月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17104號書函辦理,檢附勞動部原函及其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