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鼓勵公務同仁勇於任事、創新服務,各機關執行重大專案著有績效者,得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規定核予獎勵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9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05204號書函辦理,檢附行政院人事總處函示、旨揭獎勵要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