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7/17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及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歡迎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教師報名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7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2281號函辦理,檢附該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2下載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下載 國教署原特組原民特教組國際及少數族群教育科商借教師簡歷表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自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行政院92年1月14日院授人力字第0910048759號函停止適用下一篇文章轉知-客家委員會「哈客網路學院」網站新製日常公務客語及客語認證數位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