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7/17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自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行政院92年1月14日院授人力字第0910048759號函停止適用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7月1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80785號書函辦理,檢附行政院函釋及相關附件各1份。 行政院函-3下載 行政院112年9月26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86001號原函下載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下載 修正對照表下載 修正總說明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1份下一篇文章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及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歡迎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教師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