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宣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相關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一、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均已於民國113年4月17日分別依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及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0A號令修正發布修正發布,修正重點及條文如附檔。
二、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