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5/09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客家委員會依客家基本法致力推動客語為通行語,鼓勵同仁積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5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57871號書函辦理,檢附教育部原書函1份。 教育部書函-1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國家文官學院為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及閱讀風氣,規劃辦理114年「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歡迎各界推薦圖書下一篇文章轉知-銓敘部113年5月2日函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考試之人員,是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繼續任用並僅具檢覈考試及格資格者,後續係依任用法第17條第2項第2款規定,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