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月1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09055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旨揭修正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