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1/05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民國112年12月27日制定公布之「最低工資法」,經行政院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00854號函辦理,檢附行政院函及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 行政院函-1下載 行政院發布令影本、法規條文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務人員113年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內涵調整一案下一篇文章轉知-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專輯電子檔,業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傑出貢獻獎」之「歷年得獎專輯」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