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業經教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2年9月1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20713號函辦理,檢附教育部函及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