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3/08/28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為配合112年7月1日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後續辦理公保業務報送作業,請逕自該行全球資訊網下載新式書表後依規定辦理 一、依據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民國112年8月24日公保規字第11250008335號函辦理,檢附該函1份。 二、相關修正可至該行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ot.com.tw)「政策性業務」之『公保服務』項下載參閱。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8月9日修正發布下一篇文章函轉教育部訂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教師工會團體協約協商訴求之SOP作業流程圖、因應作為及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