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12/31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4點、第6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行政院函下載 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下載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修正對照表下載 Post Views: 8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