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4學年度第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依名次高低排序)
正取2名:11403301陳○薰、11403302沈○泰
備取:無
二、本次甄選代理教師聘期:依簡章規定辦理。
三、本次甄選正取人員,請於114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攜帶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戶口名簿影印本、歷任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影本各1份及附繳最近1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地區級以上醫院(含X光肺部透視合格)之體檢證明,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