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5/02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轉知-銓敘部函示有關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課程積分採認為醫事人員師(一)級、師(二)級任用資格之醫事專業訓練時數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4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43561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1份。 銓敘部函下載 Post Views: 95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下一篇文章114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14年4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493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