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落實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有關經商禁止及兼職限制規定,宣導加強相關內部管理措施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3月1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23785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書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