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4/30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113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13年4月23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640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4月2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53684號函辦理,檢附行政院原函及及公告影本各1份。 行政院函下載 行政院公告影本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因應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調整,「國家教育研究院中部辦公室」自113年5月1日起恢復名稱為「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下一篇文章轉知「臺北市113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