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3/31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置頂文章 / 行政公告 關於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 依據教育部民國114年3月27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34231號函辦理,檢附大陸委員會原函1份。 大陸委員會函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問答集」1份下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4年度上半年衷心工作坊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