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3/07/06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銓敘部函以,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2年7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89192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銓敘部函下載 考試院、行政院會銜發布令影本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更新之112年「走路趣尋寶,全臺齊步走」全民健走線上競賽活動下一篇文章轉知公務員服務法第26條第1項所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包含「公立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