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9/23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銓敘部令以,自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9月2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09668號書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函示及解釋令影本各1份。 銓敘部函示-1下載 銓敘部解釋令影本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社區教育資源均質- 叉燒肉的製作(公假半天 課務自理)下一篇文章恭賀鄧佳宜治療師榮獲113年第13屆教育大愛菁師獎特殊教育組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