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1/21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關於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之原職改派高一官等任用案,得追溯之生效日及得由新任首長追認派代一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1月1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06305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銓敘部函-4下載 銓敘部令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114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創新教學工作創新教學獎評選,歡迎教師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轉知「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月6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23941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