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關於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之原職改派高一官等任用案,得追溯之生效日及得由新任首長追認派代一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1月1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06305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