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112年10月6日部法一字第11256217411號令,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4項之所任職務,以本職職務為限,尚不及兼任職務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2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43362號書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示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