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示有關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課程積分採認為醫事人員師(一)級、師(二)級任用資格之醫事專業訓練時數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4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43561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