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3/10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並自114年2月26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3月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24293號函辦理,檢附行政院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行政院原函下載 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九點、第十點下載 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九點、第十點修正對照表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要點」第12點規定,並自114年2月26日生效下一篇文章「114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資績積分表(含採計增列獎勵項目及給分標準一覽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