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10/15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並自113年10月4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21065號書函辦理,檢附行政院原函、旨揭表揚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行政院函下載 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下載 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修正對照表下載 Post Views: 33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有關「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7條及第8條所定事項下一篇文章轉知-113學年度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校友會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歡迎各界踴躍推薦該校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