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等法規之修正或廢止,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相關函釋停止適用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85226號函辦理,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及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