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多數考試類科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後,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一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5月2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63229號書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示及相關作業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