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49914號函辦理,檢附教育部原函及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