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4/10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4月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34328號函辦理,檢附大陸委員會原函1份。 大陸委員會函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處理工作手冊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14年「相遇雲科遇見愛」單身聯誼活動第1梯次實施計畫及活動行程表,鼓勵符合資格之單身同仁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