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1/15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轉知-勞動部函以,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7項規定之適用疑義一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1月1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02246號函辦理,檢附勞動部原函示1份。 勞動部函下載 Post Views: 78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第2條第2項、第3條第2項規定解釋令1份下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體育署「112-114年度推展學校適應體育深耕總計畫」子計畫二之「2025年躍動莪行適應體育徵文競賽」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