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12/23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民國113年12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6003403號函辦理,檢附該函及旨揭附件各1份。 教育部函-1下載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第5點、第7點修正規定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113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 」藝文比賽-作文類得獎名單下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