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12/23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民國113年12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6003403號函辦理,檢附該函及旨揭附件各1份。 教育部函-1下載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第5點、第7點修正規定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勞動部函釋有關教師甄試網路報名系統要求應聘者應提供之資料,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疑義案下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