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11/04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已有規劃及興建中社會住宅,同仁在該等地區就業且有居住需求者,俟社會住宅完工後,得依該中心114年10月13日住都字第1140030962號函檢附應備文件申請社會住宅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函、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原函下載 Post Views: 13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宣導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