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3/06/25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釐定並自民國112年7月1日起生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2年6月1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80044號書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1份。 銓敘部原函公告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銓敘部配合內政部戶籍謄本減量政策,各服務機關於受理退休(職)公務人員遺族遺屬金及在職公務人員撫卹金等案件之確認等作業,遺族可提供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替代紙本戶籍謄本下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112年8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鼓勵公務同仁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