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請符合資格之教師,經學校向國教署推薦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8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87891號函辦理,檢附該函及旨揭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