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月6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23941號令發布廢止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1月1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05477號函辦理,檢附旨揭相關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