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3/10/18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行政院函以,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2年10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42487號函辦理,檢附行政院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行政院函-1下載 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下載 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自113年4月1日生效一案下一篇文章轉知-銓敘部112年10月6日部法一字第11256217411號令,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4項之所任職務,以本職職務為限,尚不及兼任職務